最近有粉丝私信问我:"老张啊,我朋友借了网贷年利率35%,这算不算高利贷?"这个问题其实很多朋友都搞不清楚。今天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讲讲,根据最高法最新规定,民间借贷利率超过一年期LPR四倍(目前是14.6%)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护。不过要注意,不同情况还有特殊处理方式。下面我就从法律条文、实际案例、常见误区三个维度,带大家彻底弄明白这个关乎钱袋子的大事。
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的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明确: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四倍。这里要划重点:
有朋友问:"我2020年借的钱按老标准36%算合法吗?"这个问题很有意思。根据最高法的答复:
该图源自网友上传
举个例子,假设老王2019年借款约定年利率30%,现在还在还款,那法院依然会保护24%以内的利息,24%-36%部分要看双方是否自愿履行。
很多人以为只要白纸黑字写进合同就合法,其实不然。上周我刚处理过一个案例:某网贷平台把"服务费""管理费"单独列支,表面年利率12%,实际综合成本达到28%。这种情况要注意:
如果发现已经陷入高利贷陷阱,记住这3个自救步骤:
去年帮粉丝处理的一个典型案例:小李借款20万,实际年化利率达到38%,通过司法程序最终只需偿还合法本息,省了7万多冤枉钱。
最后给大家支几招防身术:
比如最近就有粉丝发现,某平台宣传的"日息万五"听起来很划算,但用IRR公式一算实际年利率高达19.5%,明显超过法定标准。
说实在的,现在很多借贷平台都在打擦边球,咱们老百姓必须自己心里有杆秤。记住这个口诀:"LPR四倍是红线,综合成本要算全,白纸黑字别轻信,法律武器保平安。"如果觉得今天的内容有帮助,记得转发给身边的朋友,说不定就能帮人避免几十万损失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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