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遇到个挺有意思的案例,隔壁开餐馆的老张因为疫情亏损,结果债主把他家房子都给查封了。这事儿让我开始琢磨:个体工商户要是经营债务和家庭开支搅和在一起,到底该怎么算账?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讲,当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分不清公私时,法律明确规定要用家庭财产来连带清偿。民法典第56条白纸黑字写着呢,不过具体怎么操作,里头可藏着不少门道。接下来咱们就从实际案例出发,掰扯清楚这里的弯弯绕。
这里需要特别注意,不是说所有个体户债务都会牵连家庭财产。去年山东那个判例就很有意思——
去年杭州那个服装店老板娘的案件特别典型。她进货欠了30万,结果法院查封了夫妻共同房产。关键证据链是这样的:
该图源自网友上传
这三个证据直接坐实了财产混同,最后判家庭财产连带清偿。这个案子给个体户们敲响了警钟,现在知道规范记账多重要了吧?
结合自己帮朋友处理债务纠纷的经验,给大家支几招:
民法典第56条虽然只有短短两句话,但适用时要注意:
该图源自网友上传
"个体工商户的债务,个人经营的,以个人财产承担;家庭经营的,以家庭财产承担;无法区分的,以家庭财产承担。"
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"无法区分"。根据司法解释,只要债权人能证明经营收益用于家庭生活,就可以推定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。
说到底,个体工商户经营就像走钢丝,规范管理才是安全绳。与其事后扯皮,不如现在就把账目理清楚。下次再碰到供应商说"都是熟人不用签合同",可得长个心眼了。毕竟生意场上,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,您说是这个理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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